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四版:公告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温州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及其相关权益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相关政策,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杭办”)与温州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联”)签订的有关协议,东方杭办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及其下属机构剥离接收的下列278家企业的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已依法转让给温州银联,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与裁定、抵债协议、还款协议等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由温州银联享有。东方杭办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东方杭办与温州银联分别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或其承继人立即向相关债权人履行相应协议、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义务(若责任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未尽事宜以相应合同、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温州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日
  备注:温州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三楼
  电话:0577-88378711